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寿玲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有关业务过失犯罪的主体及处罚介绍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31 01:19)     点击:343

  有关业务过失犯罪的主体及处罚介绍

  业务过失犯罪,是指担任某种职务或从事某种职业的人在业务活动过程中,由于违反了业务上的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结果的行为。

  业务过失的主体是从事业务的人员;其违反的是业务上的特别注意义务,注意义务的具体内容业务性质与范围决定;它发生在业务活动中,这里的“业务”是指具有危险性的、性质上是要反复实施的技术性或技能性活动。我国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等属于业务过失犯罪。

  业务犯罪的发案率高、危害性大、行为人违反义务的程度重,故各国刑法中,业务过失犯罪的法定刑均重于普通过失犯罪。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寿玲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寿玲律师,寿玲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寿玲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67714131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寿玲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南宁律师 | 南宁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寿玲律师主页,您是第13102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