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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部分案例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1-11-21 15:47)    点击:135

【辩护类业务】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担任受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办理盗窃、诈骗、抢劫、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妨害公务、开设赌场、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职务侵占、挪用公款、挪用资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招摇撞骗、票据诈骗、保险诈骗、容留、介绍、组织卖淫、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贪污、受贿、走私、贩卖毒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如有毒有害食品)、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刑事案件。申请取保候审,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缓刑等辩护意见。

【刑事案件部分案例】

1、刘某寻衅滋事、王某盗窃、段某非法采矿等案中,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成功申请取保候审。

2、王某、赵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罪,指控数额的量刑幅度属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被侦查机关拟指控为恶势力团伙。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其中多人委托了我所刑事辩护团队。经过仔细分析卷宗材料,提出本案不属于恶势力团伙、其中多起案件不属于刑事案件、建议提出3年以下量刑并缓刑建议的辩护观点均被采纳,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吴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中,被害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吴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通过辩护后成功争取到了缓刑。

4、乔某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中,乔某泼洒汽油烧毁前夫张某轿车,经过辩护,乔某获得了缓刑。

5、邢某等人贩卖毒品罪一案中,王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其辩护人,通过积极辩护,获得了从轻判决,同时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

6、李某在济宁某地下车库放火烧毁了周某的轿车,王律师接受被害人周某的委托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周某的损失。后周某获得了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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