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之四: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3-07-28 05:14) 点击:572 |
企业招聘员工后,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综合实践经验,主要有如下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应当以企业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文本为基础订立劳动合同。 一方面保证劳动合同具备法律要求的必备条款;另一方面是因为不同的地方都存在一定的特殊规定或政策,这些往往会反映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文本上。可以说,这是企业避免出现违反地方规定的简捷手段之一。 二、使用统一文本的劳动合同书 虽然法律并未强制规定企业应使用统一文本的劳动合同,但从统一管理、便于执行、防止纠纷产生的角度,企业最好对所有员工使用统一的文本。至于对特定员工的要求,可以通过补充条款等方式加以约定。 三、特殊问题特殊约定 如试用期问题、技术培训服务期、保密和竞业限制等等,对这些特殊问题的约定应特别注意,否则很容易违反法律规定。具体应该怎样约定,才能有效防止争议出现,将在随后详细介绍。 四、法律禁止的条款 订立劳动合同应也特别注意法律禁止的条款,主要有:1、禁止在法律规定之外约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条件。2、禁止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2、禁止约定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4、禁止约定劳动者提供履约保证金。 五、区分不同的劳动合同方式和劳动用工方式 主要有以下几种区分:全日制工和非全日制工、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定时工和不定时工以及综合计时工。企业应当根据不同工种,并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加以区分。 更多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请咨询梁律师,电话:13728616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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