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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律师|女子遭前男友驾车反复碾压!怎么定罪?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0-10-01 20:47)    点击:286

近日河北邯郸街头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事件。一名女子被前男友杨某驾车碾压多次,导致全身受伤,男子杨某驾车笔直的压在了前女友身上,瘫倒在地,奄奄一息,已经没有爬起来的力气。第一次碾压完后,杨某仍不罢休,倒退车辆想要继续碾压。后来在几名路人上前相救,女子侥幸逃脱。目前女子已被送往医院紧急治疗,伤口缝合了三十针,做了两次手术,险些保住了性命,警方发布了通报,抓捕了杨某,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受害者表示一月份左右的时候经人介绍认识了杨某,谈了一段时间之后,感觉和对方相处不合适,分手后杨某仍然不折不休,多次对她进行骚扰,甚至还潜入到杨某的家中尾随殴打。

我们现在经常可以看到故意驾车撞人、反复碾压等事件在网络平台上被爆出,杨某驾车反复碾压是非常恶劣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一、杨某驾车反复碾压伤人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首先要看行为的性质,杨某主观上存在伤害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伤害的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要根据情节和造成伤害的后果量刑。一般,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轻伤,伤害人就要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关于此案杨某该如何判刑,其实就是故意伤害罪如何量刑的问题。

1、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如果被告人有坦白、赔偿谅解等情节,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从轻处罚是指在量刑幅度内予以轻判。

4、如果被告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有重大立功,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如果被告人系累犯,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二、杨某故意驾车伤人怎么赔偿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 费用计算。

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 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简称“基数”),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一级(100%)到第十级(10%),每级相差10%。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 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11)康复费及后续治疗相关费用

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作者:整理:陈志鹏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刘强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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