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68岁,解放初土改时在农村和家人一起分有房屋。以后上学参加工作,户口迁出农村。农村房屋既未拆建也未翻新,只是陆续投钱维护,保存到现在。咨询:农村住房产权登记中,我能不能主张我的那份房屋产权?在互联网上看到,国土部报中央深改组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有:“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房屋或其他合法方式占有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的说法。最近新闻报道,习主席召开中央深改组会议,已经讲到农村宅基地改革问题。以我已不是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成员,要主张我土改时所分房屋产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否交土地使用费?谢谢!老乡愁2014、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