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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玩忽职守,导致婴儿死亡,应该怎样追究医院责任?
医生玩忽职守,导致婴儿死亡,应该怎样追究医院责任?您好,我于15年7月27日到汶上县人民医院足月分娩,下午3点多到的医院,直到夜里12点孩子情况十分危急时给剖宫产,导致孩子缺氧,心力衰竭死亡。期间破水很严重,无医护人员问津,我几次要求要不要再做个B超看看羊水量,她们还不耐烦的说,不用,用的话医生会告诉你的,可是,也没有一个医生来看看啊,直到胎心监护仪滴滴滴报警,护士还说没事没事,非常淡定的坐在那里玩手机。这样应该怎样追究医院责任?
地区:山东-济宁 分类:民事法律-婚姻家庭 提问时间:2021-11-08 16:32:03
提问者:ASK1636360323d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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