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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寒冰
吕寒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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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710201010353155
  • 资格证号:
  • 地区:山东-威海
  • 手机:13046456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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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咨询
标题 物业费
详细内容 我才买了一套小高层的房子,因为此楼单独一幢,没有绿化,原想物业应该便宜些,快到交房时,售房部物业费为0.8元一平,我觉得太贵,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收费标准吗
地区 河南-新乡
分类 民事法律-
询问人 ASK1286530828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律师解答 现在物业费标准有两种形式,一种实行市场价,即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的物业公司,以中标价为准。另一种实行政府指导价,即由物价局根据小区情况核定一个收费标准,政府有指导价标准,你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出示物价局的批复标准。如果还不清楚,你可以打当地物价局或房管局物业科的电话,咨询一下,他们会详细告诉你。 你小区如果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肯定要与物业公司签定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上也明确有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如果你签了,就表示同意了。一般情况下,物业费的开收日期是自你接收房屋时开始计算,现在公认的接收房屋一般以你领取了房屋钥匙为准,当然这不是绝对的,正规的物业公司会通知你交接房屋后让你签个接收房屋的文件,这样就很明确了。如果你没有按通知的时间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也没有与物业签订合同,物业按理不应该收取之前的物业费,但实际情况是,你再看一看购房合同,上面有交房时的有关条款,看后你就明白,即使你不接受房屋,很可能也得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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