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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及大方律师团队简介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是中国第一家总部设在深圳,在全国范围内开办分所专门从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专业律师事务所。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总部在中国凤凰大厦一号楼21G,目前已批准设立的有广州分所、天津分所、上海分所、佛山分所,并计划在未来三到五年内在中国各主要城市,特别是沿海城市设立分所,使分所数目达到近三十家。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有一批办案经验非常丰富的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无论是对交通事故案件的理论研究,或是对交通事故案件诉讼过程中的处理技巧上,都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在办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一贯坚持在当事人收到赔偿款后再收取律师费的收费原则,从不事前收取律师费,在办案过程中也不向当事人另外收取任何费用;并对已签约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代为垫付鉴定费、诉讼费。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服务宗旨和办所原则是全心全意为交通事故受害方提供优质周到的法律服务。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在规模化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的专业性、有效性已被中国律师界所熟知,并已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律师界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方式和程序,是中国范围内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具有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大方律师团队是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内专业化、团队化办案的优秀律师团队,具有法律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人员构成层次多元化的特点,能极大满足不同客户的法律需求,办事效率高,秉承“最低收费、最优选择、最好服务”的运作理念,拥有解决问题的清晰视野,深受广大客户的好评。

大方律师团队的核心业务为: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房屋地产及刑事辩护,同时涵盖婚姻家庭、金融证券、劳资纠纷及人身损害等方面。目前拥有法律顾问客户42家,客户涵盖各类大、中、小型企业,交通银行东莞分行、建荣半导体公司、东莞飞尔公司、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深圳分公司等大批在行业及当地属于领军企业的公司均为大方律师团队的客户。

大方律师团队每年办案数量在1000宗左右,案件类型涵盖常见的法律纠纷,大方律师团队的律师及助理因此拥有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更多资讯,请直接联系黎律师(1892347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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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擅自进口固体废物被抓了怎么判刑 深圳刑法专家律师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3-11-04 15:05)    点击:299

深圳擅自进口固体废物被抓了怎么判刑 深圳刑法专家律师

深圳特邀嘉宾律师、多次接受各大媒体专访、专业信心可靠保证!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大方律师团队

联系人:孙志强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710500008

咨询热线:18923476570

咨询QQ813565507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21F

附近公交站台:岗厦西站,市民中心东站,武警支队站

附近地铁站台:市民中心A出口,岗厦北A出口

网站:http://www.0755lawyer.net.cn/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概念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固体废物,是指人类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丢弃的固体、半固体、高浓度液体物质。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认定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国务院对进口固体废物的管理秩序及人的身体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作原料,具体是:

1、未经国务院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

2、固体废物必须是从境外(含台湾地区)进境的;

3、进口的固体废物是用作生产原料使用;

4、致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

5、严重危害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中国境内的自然人和单位。

四、本罪在犯罪主体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是在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形下未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进口固体废物,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量刑标准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前两个标准定罪处罚。

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和气态废物,依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处罚。

 

刑事案件一般分侦查阶段(公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审判阶段(法院)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均可聘请律师,可以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己聘请,也可有家属代为聘请,三个阶段可分别聘请,也可一并聘请。

 

本律师提供以下刑事法律服务:
 
 侦察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所涉罪名和案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代为申诉和控告,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起诉阶段:会见被告人,阅读案卷,调查取证,与公诉机关交换意见,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为出庭辩护做好准备。
  审判阶段:为被告人出庭辩护,与审判长、审判员交换意见,如果被告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经被告人授权,可代其上诉或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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