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屋买卖合同涉及哪些纠纷问题 买家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深圳房地产专业律师 深圳特邀嘉宾律师、多次接受各大媒体专访、专业信心可靠保证! 专业铸就品质,高效缔结品牌! 大方律师,真诚为您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我们致力于为企业、客户搭建高品质的法律交流、服务平台,提供高效率,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我们秉承“最低收费、最优选择、最好服务”的运作理念,专业、高效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当您和您的家人遇到烦心讼事纠纷时,欢迎来电咨询,我们将免费为您解答,竭诚为您服务。 为您解决法律难题,实现您利益的最大化,就是我们不懈的追求! 因为专业,所以选择!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大方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房屋买卖律师服务!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大方律师团队 联系人:孙志强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710500008 咨询热线:18923476570 咨询QQ:813565507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1F 附近公交站台:岗厦西站,市民中心东站,武警支队站 附近地铁站台:市民中心A出口,岗厦北A出口 网站:http://www.0755lawyer.net.cn/ 房屋买卖中合同涉及的纠纷问题及法律知识: 一、房屋买卖中出卖人与包销人的权利义务确定。 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各方诉讼地位如何确定? 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时担保合同的处理。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合同的,应予支持。 四、商品房担保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买受人不按约定还款,担保权人向谁主张权利?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合同的约定偿还,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合同提供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五、法院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依什么法律依据裁判? 法院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等结合民事审判实践,依法审理。 房产纠纷问题怎么解决?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1.调解 房产纠纷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事纠纷调解,包括房产纠纷的调解。 2.仲裁 调解解决无效的,房产纠纷双方可到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房产纠纷双方必须执行。 3.诉讼 如仲裁结果双方不服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选择用诉讼的途径解决房产纠纷,当事人就需要找专业的律师代理。 更多资讯,获得精细回答,请直接联系孙律师(1892347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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