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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及大方律师团队简介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是中国第一家总部设在深圳,在全国范围内开办分所专门从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专业律师事务所。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总部在中国凤凰大厦一号楼21G,目前已批准设立的有广州分所、天津分所、上海分所、佛山分所,并计划在未来三到五年内在中国各主要城市,特别是沿海城市设立分所,使分所数目达到近三十家。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有一批办案经验非常丰富的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无论是对交通事故案件的理论研究,或是对交通事故案件诉讼过程中的处理技巧上,都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在办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一贯坚持在当事人收到赔偿款后再收取律师费的收费原则,从不事前收取律师费,在办案过程中也不向当事人另外收取任何费用;并对已签约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代为垫付鉴定费、诉讼费。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服务宗旨和办所原则是全心全意为交通事故受害方提供优质周到的法律服务。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在规模化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的专业性、有效性已被中国律师界所熟知,并已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律师界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方式和程序,是中国范围内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具有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大方律师团队是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内专业化、团队化办案的优秀律师团队,具有法律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人员构成层次多元化的特点,能极大满足不同客户的法律需求,办事效率高,秉承“最低收费、最优选择、最好服务”的运作理念,拥有解决问题的清晰视野,深受广大客户的好评。

大方律师团队的核心业务为: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房屋地产及刑事辩护,同时涵盖婚姻家庭、金融证券、劳资纠纷及人身损害等方面。目前拥有法律顾问客户42家,客户涵盖各类大、中、小型企业,交通银行东莞分行、建荣半导体公司、东莞飞尔公司、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深圳分公司等大批在行业及当地属于领军企业的公司均为大方律师团队的客户。

大方律师团队每年办案数量在1000宗左右,案件类型涵盖常见的法律纠纷,大方律师团队的律师及助理因此拥有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更多资讯,请直接联系黎律师(1892347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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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看守所 福田区看守所律师 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3-01-10 11:23)    点击:340

深圳福田看守所 福田区看守所律师 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

深圳特邀嘉宾律师、多次接受各大媒体专访、专业信心可靠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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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律师,真诚为您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我们致力于为企业、客户搭建高品质的法律交流、服务平台,提供高效率,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我们秉承“最低收费、最优选择、最好服务”的运作理念,专业、高效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当您和您的家人遇到烦心讼事纠纷时,欢迎来电咨询,我们将免费为您解答,竭诚为您服务。

为您解决法律难题,实现您利益的最大化,就是我们不懈的追求!

因为专业,所以选择!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大方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刑事辩护律师服务!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大方律师团队】

联系人:孙志强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710500008

咨询热线:18923476570

咨询QQ813565507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21F

附近公交站台:岗厦西站,市民中心东站,武警支队站

附近地铁站台:市民中心A出口,岗厦北A出口

网站:http://www.0755lawyer.net.cn/

 

温馨提示:

1、如果是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判决生效之前,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经办案件警察以及其近亲属委托的律师才可以会见。

2、家属虽不能会见到嫌疑人,但为保证犯罪嫌疑人的正常营养及日常生活所需,可以每月给他存300-500元的生活费。存钱地点位于看守所的服务大厅。

3、委托律师,请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以免上当受骗。

 

刑事案件一般分侦查阶段(公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审判阶段(法院)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均可聘请律师,可以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己聘请,也可有家属代为聘请,三个阶段可分别聘请,也可一并聘请。

 

.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接受委托与侦查机关联系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所涉罪名和案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2.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代理申诉和控告。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3.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4.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与公诉机关交换意见,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为出庭辩护做好准   

.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一审、二审辩护人
  1.审查管辖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3.会见被告人

  4.调查和收集证据

  5.出庭辩护,与审判长、审判员交换意见,如果被告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经被告人授权,           可代其上诉或申诉。
.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2.调查和收集证据

  3.出庭参加诉讼

.担任自讼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1.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

  1.受已生效判决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

  2.接受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作出不立案或撤消案件的决定后,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或起诉。

 

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观高速公路靠近梅林关
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电话:0755-83113218

 

温馨提示:即早聘请刑事辩护律师,有利于当事人节约诉讼费用,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在各个阶段得到刑事律师的会见与沟通,有利于充分地利用各种司法资源。聘请律师将能够得到及时、有力和有效的法律支持。

 

更多法律咨询,获的精细回答,请直接联系孙律师(1892347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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