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假冒专利罪刑事辩护律师 深圳市假冒专利罪定罪量刑 深圳资深刑事律师、15年刑法实战经验、专业可靠信心的保证!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凝聚面对面的力量 我们致力于为企业、客户搭建高品质的法律交流、服务平台,提供高效率,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我们秉承“最低收费、最优选择、最好服务”的运作理念,专业、高效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当您和您的家人遇到烦心讼事纠纷时,欢迎来电咨询,我们将免费为您解答,竭诚为您服务。 为您解决法律难题,实现您利益的最大化,就是我们不懈的追求! 因为专业,所以选择!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大方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刑事辩护律师服务!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大方律师团队】 联系人:孙志强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710500008 咨询热线:18923476570(欢迎来电咨询) 咨询QQ:813565507(因业务繁忙,如QQ不能及时回复,请电话咨询或者留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1F 附近公交站台:岗厦西站,市民中心东站,深业花园总站,武警支队站 附近地铁站台:市民中心A出口 网站:http://www.0755lawyer.net.cn/ 假冒专利罪的概念: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管理法规,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假冒他人专利罪的构成要件: 1、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假冒他人专利权的行为,会发生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危害结果,却希望这一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从认识因素上讲,明知的内容是行为人知道自己的产品、方法或者外观设计是他人享有专利权的产品、方法或者外观设计。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或单位已向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查获得批准的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的所有人和持有人(即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独占权和专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专利权人许可,除法律规定以外,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方法。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2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假冒他人专利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在假冒他人专利侵犯他人专利权而仍故意实施该行为。对于过失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犯罪的动机则多种多样,有的为了营利,有的为了获取荣誉,有的为了损坏他人名誉等等,但无论动机如何,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假冒他人专利罪的刑罚规定: 刑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假冒专利罪-案件流程须知】 一、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二、批捕进入侦查阶段:一般2个月,最长7个月 三、移送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 (如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则最长可达6.5个月) 四、法院一审: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不包括退回补充侦查) 五、法院二审:一般1.5个月,最长2.5个月。 因此从犯罪嫌疑人进看守所到下判决,一般是7个月左右,最长近16个月(也许更长)。 【假冒专利罪-案件转折点须知】 一、侦查阶段:争取取保候审,争取侦查机关撤销案件,争取变更为行政处罚,争取侦查机关不移送案件到检察院。 二、审查起诉阶段:争取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争取检察机关以较轻的罪名、犯罪情节和行为性质起诉,争取取保候审 三、审判阶段:争取无罪判决,当庭获释,争取较轻的判决和刑事处罚 【假冒专利罪-温馨提示】 一、为不影响案件侦破,我国法律规定,除了办案机关及律师,任何人不可以会见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 二、家属可以给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送衣服及毛巾等必备日用品,并可每月存钱供其购买日用品。 三、会判多久? 这个问题是当事人及家属最关心的问题,因为涉嫌的罪名办案机关通常会告知当事人及家属,所以查看刑法相应的规定即可知道大概的量刑幅度,但具体会判多年,需要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以详细了解案情,并且到办案机关调取案卷材料,以侦查机关掌握的证据为突破口,从技术上把握嫌疑人有哪些无罪情节,罪轻情节,然后根据办案经验,预测刑期。 >>更多资讯,请直接联系孙律师!(1892347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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