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走私固体废物罪量刑标准 深圳走私固体废物怎么判刑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 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凝聚面对面的力量。 我们致力于为企业、客户搭建高品质的法律交流、服务平台,提供高效率,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当您和您的家人遇到烦心讼事纠纷时,欢迎来电咨询,我们将免费为您解答,竭诚为您服务。 为您解决法律难题,实现您利益的最大化,就是我们不懈的追求! 因为专业,所以选择! 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大方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刑事辩护律师服务! 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法律部 联系人:孙志强律师 律师证号:14403200710500008 咨询热线:18923476570(欢迎来电咨询) 咨询QQ:813565507(因业务繁忙,如QQ不能及时回复,请电话咨询或者留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兴业银行大厦10层(投资大厦的隔壁) 附近公交站台:投资大厦、广电大厦 附近地铁站台:购物公园B出口,福田1出口 一、概念及其构成 走私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以及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行为。 二、认定 (一)本罪与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是,前者逃避海关监管,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前者处罚的是走私行为,后者处罚的是将固体废物在我国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走私固体废物并在我困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既构成走私固体废物罪又构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二)走私固体废物罪与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在于:(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是国家海关的监管制度;后者侵犯的则是国家的环境保护制度。(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三是前者属于行为犯,行为人只要走私固体废物就构成犯罪:而后者则是结果犯,要求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4)犯罪对象不同。前者走私的废物应当理解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而后者进口的则是国家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如果将这些固体废物进口作原料,必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三、处罚 (1)走私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处罚。 (2)走私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走私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更多资讯,请直接联系孙律师!(18923476570) 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深圳专业刑事律师,专业办理深圳、东莞、惠州、广州等珠三角地区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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