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及其标准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04-07 10:18) 点击:343 |
方博律师 电话:18601123252 [内容提要]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提出离职,并非全部都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本文作出详细解答和说明。 [关键词] 经济补偿金;标准;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辞退 方博律师多年来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经常遇到公司或者劳动者咨询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在什么情况下公司辞退员工或者劳动者辞职,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此内容作出了相关的规定,但是,由于法条比较繁琐,一般很难完全看明白。本人对经济补偿金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归纳,供公司和劳动者参考。
第一部分 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公司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公司在下列情形下,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公司依法大量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公司不再续订或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订劳动合同的。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四、劳动者被迫辞职,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八、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此为兜底性条款,在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第二部分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知道了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后,具体到经济补偿金应当如何计算,按照什么标准发放,支付的数额为多少,在这里作了明确解答。 一、经济补偿金应补偿多长时间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标准,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这里的工作年限,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一般情况不包括在其他单位的工作年限。 二、月工资按照什么标准计算? 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平均工资,而不是指每个月的工资,而且是解除劳动合同前的工资,而不是几年前的工资。同时,月工资是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加班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平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数计算平均工资。另外,月工资的数额有最高上限,补偿的年限也有最高上限,即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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