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房产协议该怎么做?我家的情况很复杂。我爸的前妻留下一个儿子,就是我哥,很不成器,40多岁了带着一家人一直在奶奶家里啃老,这么多年都没像样做过事。爸跟我妈结婚后开了一家小吃店,就靠小吃店养活一大家子,包括我哥吃喝、结婚、养孩子、买房子,都是小吃店赚的一点钱。他没有在店里做过事,完全就是我爸妈两个人勤扒苦做。
前年小吃店拆迁,补偿了2套居民还建房,当时我爸妈写了协议,1套给我哥(几年前他结婚家里已经给他买了一套,这是第二套房),1套给我(是我妈的名字,主要用于父母养老居住,他们都走了后才会过户过我)。协议是我爸手写的,复印了4份保存,有我们4个人的签字。但是听说这样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我想请教一下专业人士,怎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法律保障的???
我想请教的事:
1、我妈跟我哥没有血缘关系,他对我妈并不好。现在房子是我妈的名字,但是如果我爸先走在前面,他是一定会来扯皮的。他还有这个权利吗??因为这么多年,他一家人都是我爹妈辛苦养活着的,包括他结婚时买的房子,加这一套还建房,如果我爸先走了,他还有权利再来分我妈名下的这唯一一套房子吗??这是我最担心的事。
2、我不能现在就把房子过户到我名字下,因为我老公有炒股的瘾,去年他背着我把结婚的房子抵押贷款拿去炒股,我已经伤透了心,不能相信他。
3、我希望拟一份协议,现在这一套还建房,只能在我妈、我、我孩子三个人之间流传,与其他任何人无关。
因为是经济适用房,现在认购书上是我妈的名字,房产证要5年后才会办。我该怎么去做这样一份协议,并且有法律效力??
最好只需要我妈和我两个人出面,去公证。因为我奶奶只喜欢儿子,她希望每一分钱都留给我哥,为这个跟我爸妈扯了不少皮,我哥也就是这样被惯出来的。我爸出面很为难,他写前一份协议都是偷偷写的,不敢给奶奶知道。总之,他很为难,能不出面做公证最好。只要我妈和我两个人的公证最好。
请专业人士指教,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