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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璐
孙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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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501201611313444
  • 资格证号:
  • 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手机:18001037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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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璐律师提示:被告找不到,怎么离婚?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9-07-25 03:05)     点击:427

    在离婚案件中,“找不到被告”一直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难题,除了会增加案件难度,还会拉长离婚的时间战线,增加诉讼成本。孙璐律师对“找不到被告”这一现象进行分析,希望给能给大家解惑。

   孙璐律师说法:

   在我国,离婚分两种形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与否、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性意见,可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双方亲自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 领取离婚证。

    1、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如果一方不能回国,需要提前委托国内的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

    2、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起诉离婚。

    3、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动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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