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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主任。
何燕律师于1996年开始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在婚姻家庭、房地产及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她代理的山东“准变性人”高婷婷状告南京东方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二审胜诉后,在全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中央电视台二套《经济与法》、上海东方卫视《律师视点》以及其他很多媒体均对她作了专访,何律师重点就该案对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影响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此外,何燕律师还多次接受过当地新闻媒体的采访,其办理的婚姻案件被新闻媒体大量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