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怎样处理?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1-14 15:39) 点击:146 |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怎样处理?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1)、尚在校就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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