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石善勇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亲笔签名的打印遗嘱有效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3-06-08 12:43)    点击:757

亲笔签名的打印遗嘱有效

王某,男,70岁,其妻子已经退休,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均已经成家,身体健康,工作固定。王某与女儿同住。2009年10月20日王某因病去世。王某生前立下一份遗嘱,将自己个人所有的名贵手表由女儿继承。王某在打印好的遗嘱上亲笔签名,同时期该遗嘱还有两名证人现场见证并亲笔签名,遗嘱内容由其中一名证人打印形成。

当该遗嘱公开时,王某的二个儿子提出了异议,认为遗嘱无效。并于12月2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所立遗嘱无效。

法院审理认为,该遗嘱虽是打印形成,但遗嘱人的签名是王某亲笔书写,应当认定该遗嘱是王某的真实意思表示,最终,法院审判驳回了王某二个儿子的诉讼请求。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石善勇律师提供“遗产继承  公司法务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股权转让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石善勇律师,石善勇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石善勇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31459716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石善勇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宁波律师 | 宁波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石善勇律师主页,您是第24308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