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肖明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婚前债务婚后还有道理吗?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5-18 15:05)    点击:771

婚前债务婚后还有道理吗?

  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婚姻法》第十八条所规定的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 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 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 间 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 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婚姻法》的规定执行。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肖明律师提供“土地征收  抵押担保  公司法务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拆迁安置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肖明律师,肖明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肖明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57606812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肖明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南昌律师 | 南昌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肖明律师主页,您是第2436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