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曙讨债律师:借款纠纷向哪个法院起诉?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3-03-06 21:07) 点击:546 |
宁波何晓艳律师 执业于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热线:13362888516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可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一般出借人住所地为合同义务履行地,但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借人和借款人在不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对管辖法院作出约定。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的,起诉时可向被告原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