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宇航律师,硕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注册国际商务师、南宁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广西律师协会外事(海商)委员会候补委员、广西法学会会员、广西行政管理学会会员、广西台联成员、精通英语,曾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辩论特等奖,从事过专业翻译工作,应邀赴东盟国家参加法律专业项目。陈宇航律师法学理论知识扎实,富有实践经验,人际关系广泛。硕士毕业后曾在广西省级政府采购部门工作,2002年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执业7年,担任多家国家机关和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多家国家机关、大型国有公司、上市公司、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内容涉及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融投资、招投标纠纷、经济合同纠纷、股权纠纷、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人身损害劳动关系纠纷等法律事务。代理了各类刑事民事案件,如房地产集体诉讼案件、工程款纠纷案件、专利案件、债权债务案件、侵权案、公司股权纠纷、再审案件及担任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处理的多个律师违反职业纪律的惩戒案件等。陈宇航律师本科及硕士期间曾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辩论赛特等奖,担任过国际会议、专业论文及谈判的笔译及交互翻译工作,是广西极少数能够用标准流利的英语口语与书面处理法律事务的律师之一。能够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制订、修改、审核中英文的公司规章制度;制作中英文版的公司业务合同及劳动合同;流利使用英文进行正式场合的商务及法律谈判;能够了解外方的思维方式,流利的进行沟通,使之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与处理问题方法;熟悉英美法系相关的法律规定,能够查明、翻译以及运用国外(英文)的法律法规;熟悉贸仲会仲裁程序,能够合理的采用仲裁规则,避免企业损失。使用流利的英语参加调解程序;担任了外国人在国内的代理人,处理出入境、房地产、劳动仲裁、婚姻等方面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诚信做人,诚信做事”,热情、耐心、专业的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是本律师的一贯服务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