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有外遇导致离婚时配偶能要损害赔偿吗?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3-26 10:28) 点击:940 |
军人有外遇导致离婚时配偶能要损害赔偿吗? 虽然我国婚姻法对于军婚有一定的保护,在军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我国婚姻法对军人是有所保护的。但是如果是军人一方有过错的,离婚时,军人的配偶也同样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军人作为过错方也不应该例外,在这种情况下,军人的配偶只要掌握了军人有过错的证据,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