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新形势下如何应对拆迁征地”维权专题研讨会

会议内容:京创拆迁律师团关于“新形势下如何应对拆迁征地”维权专题研讨会

会议主持:吴德志 律师

会议时间:2012年8月4日 10:00

会议地点:北京京创律师事务所第一会议室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遗嘱没有处理的遗产如何继承?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08 11:28)     点击:85

  

  遗嘱没有处理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处理,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相关法律可参考: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孔民律师提供“拆迁安置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人身损害  婚姻家庭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孔民律师,孔民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孔民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381125431,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孔民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海淀区律师 | 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孔民律师主页,您是第26517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