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何规避重大风险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1-12-19 11:39) 点击:942 |
公司类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时时刻刻存在这样那样的风险,诸多数风险则是“潜伏”在各项工作和行为中,而不被公司管理者和员工所知晓,有的风险则对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带来的是灭顶之灾。全国各类公司每年因经营决策失误、合同失误、制度缺陷、公司犯罪等问题造成的损失约达数千亿元,数以万计的公司破产倒闭,很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损失之惨重,令人触目惊心,惋惜之极。因此,建立有效的防范体系和法律顾问制度,是规避风险的可靠盾牌,是公司正常运营和长期发展的有效保障。否则,一旦风险降临,便很难逆转,后悔不及。 一、 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 风险主要来自内部和外部 (一)内部风险主要有: 1、在公司的注册时,对于至关重要的文件——公司章程,没有正确的认识,内容过于简单,诸多权利义务约定不明,责权不清,致使管理混乱,股东之间、董事之间、管理人员之间矛盾重重,造成“人和”的重大危机,甚至解散、破产。2、在初始阶段,有的存在虚报注册资金、抽逃注册资金的情形,该类行为应当属于犯罪,有关责任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3、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因经营方式导致侵权或者犯罪,如非法经营罪(传销),非法吸纳公众存款罪,非法集资罪,挪用资金罪,假冒注册商标纠纷或者犯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纠纷或者犯罪,假冒专利纠纷或者犯罪,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或者犯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纠纷或犯罪,虚假广告纠纷或者犯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以及其他纠纷或者犯罪等。4、因不谙法律规定,在经营决策的违法或者犯罪,导致经营严重失败。5、其它一些不可预知的风险。 (二)外部风险主要为: 1、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或者受欺诈、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可撤销可变更的,或者重要事项约定不明,比如:履行方式、期限不明可能导致无法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造成重大损失;运费的承担、合同履行地可能导致今后发生纠纷后的诉讼管辖地,造成诉讼成本的大量增加、诉讼困难等;违约责任中可能暗含陷阱,其他条款中亦可能暗含陷阱,比如价款及其对应的数量单位、质量标准等;约定管辖和适用法律,尤其是选用仲裁规则不当的重大风险可能会使企业遭受灭顶之灾。2、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也就是说,由于你是法定主体,因严重不负责任被骗了,给单位造成损失达到一定标准,也一种犯罪行为。3、新政策、新法律的实施,国家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对一些产业链的调整、对货币政策的调整。4、其它一些不可预知的风险。 二、提高抵御风险的综合素质能力,尽最大可能化解风险 综合素质能力主要分为内和外两大部分: 从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上讲,企业文化和团队精神、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营销理念和经营策略、法律意识和执行能力等综合素质,共同决定了企业的品质,是企业生存的必备要件,是决定企业成败的基础和关键所在,因此,提高综合素质能力尤为重要。 (一)内部因素是指企业人员的整体法律水平 首先是决策者的法律知识水平,以保证决策的合法性、高效性和顺利执行;其次是管理者的法律知识水平,保证在执行决策、部署工作时能够按部就班,以减少或者避免风险;再者,提高所有员工尤其是对外业务人员的整体法律水平,以使在洽谈、履行合同等事项,有一个基本的法律常识,应对风险。 (二)建立风险防范两项机制,做到防范于前,避免或减少风险的发生 1、企业设立基础的法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法律顾问的指导下开展工作:(1)对日常工作提供法律意见。(2)审查简单的各种文件、合同。(3)完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4)处理简单的纠纷、谈判,(5)相关的其他工作。总之,需要把法律事务融合于企业的各个环节; 2、聘请有经验的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律师作为专业的人士,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有更多的认知性和敏感度,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理规避风险。其主要职责是:(1)解决高端和疑难法律问题;(2)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3)参与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论证、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4)指导法务人员开展工作;(5)参与较大合同项目的洽谈、签约;(6)审查合同、文件;(7)协助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之规范化、合法化;(8)协助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与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9)参加诉讼、仲裁、调解、非诉讼活动;(10)应企业要求,向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11)代为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用好法律顾问的几点经验 作者在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实践中发现,大多数公司聘请企业法律顾问,不是为了建立规避风险的有效机制,而是备用打官司、解决棘手问题或者显示实力和品质等等,这是很不够的,这只是法律顾问工作的一小部分,远远不能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应当按照法律顾问的职责,用活用好法律顾问,建立友好信任的协作关系,大事用律师,小事用法务;律师勤思考,法务多请教。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尚未聘请法律顾问,为省小钱而冒大险,无疑存在很高风险,随时有被风险吞噬的可能。而聘请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表面上看支出了一些成本费用,但实质上避免的风险,以及少遭受的损失往往是这一费用的数十倍,甚至数百倍。因此,提高对认识,适当投入,有效防范,机制健全,防患于未然,才能保证企业长期、安全的生存和发展,才能少风险、多盈利的经营目的。 作者简介:马骏,男,1962年10月出生,法律本科、文学本科、经济管理专科学历,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现为北京市汇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宣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公益律师团成员。2007年获得优秀律师称号。专业领域主要为:债权债务、房地产、婚姻和继承、交通事故。办理过诸多重大及疑难案件。电话:010-63472900、15810303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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