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3:24
2014-8-21 14:13:24
我开了一个小门市有六年多了。去年老表加入和我打火做,今年他找借口想分我店说要走。我答应了并算清楚了门市的所以商品和开支。然后他说我原先借他的三万希望我还接他,所以就有了下面这个借条风波了,内容是这样的 [欠条。今欠到我人民币三万。三年内还清,另第一年须还一万。合同期内店面不能转让。如我离开这个城市。需协商好房东关系,保证合同履行完[合同签了三年],则老表付原转让费给我朋友。2014某月某日。借款人。某某。-----前面的欠钱三年内是我亲戚当着我的面写的。当时老表就在底下空了三空格,在写上年月日。底下又写了借款人和他的名字。按照他的要求我签了同意人和我的名字。趁我找印泥的这个时间老表把后面的门市内容给家进去了。而且当网回去之后通过网上转帐把门市的费用转给了我。除了原转让费没有给我。现在是合同的名字是我的 ,合同也在我手里。 我也没有写转让协议给他,营业执照也是我的名字。但现在他占用我的门市有将近三个月了。请问我去法院告他 。能拿回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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