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过程中的强制购物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03-06 10:42) 点击:54 |
近日,一位西安的退休职工王女士给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留言,投诉在云南旅游期间遭遇的问题,并列举了导游劝导购物的雷人语录,以及游客不购物被司机报复等种种乱象。王女士说,4月17日在从西双版纳返回昆明的途中,司机把我们带到一家东北人开的茶叶店,司机称‘这次买茶叶的提成是我的,希望大家给我一个面子,上车时把购物小票给我’,但只有3、4个人买了,司机非常不高兴”,上路后有一位女士闹肚子,希望司机能够在路边停下车,司机回应“买茶叶时你不配合我,现在要我配合你!”,几分钟后,车路过服务区但司机没有开进去,致使那位女士忍耐不住,在车上大便失禁。
律师提示: 根据《旅行社条例》的规定,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载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条例》命令禁止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改正并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因此,游客不购物即被司机报复,该司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的规定。律师提醒广大旅游者应向有资质、信誉好的旅行社报名参加旅游,同时注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购物的详细内容,包括购物次数、每次购物停留时间及场所等信息,并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在出现强制购物的情形时,应当通过录音、互相作证等形式保留证据,以便在旅游结束后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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