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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4-02-24 12:27)    点击:74

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二:餐饮业不得强迫有偿使用一次性碗筷


【案情】无锡一家火锅店向顾客提供一次性碗筷时,没说明碗筷是收费的,却将相关费用在结账时一并计入,不少顾客投诉至无锡消费者委员会,称该火锅店提供餐具服务时,不向消费者告知提供餐具服务的真实情况、不允许消费者自主选择餐具、强制消费者接受其提供的一次性餐具服务。

为取证,无锡消费者委员会派人在去年2月29日到该店消费,发现服务人员提供了一次性消毒餐具,但没告知该餐具是收费的。当消费者提出要求改用其它餐具时,工作人员称没其它餐具,同时直接为消费者打开了一次性餐具。消委会工作人员结账时,发现消费小票中记载了一次性碗筷的费用3元。消费者委员会固定相关证据后诉至法院,要求该店停止在提供服务时强制顾客使用一次性碗筷并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并退还一次性碗筷的费用3元。该店对消费者委员会的诉讼请求及主张的事实予以认可。由于该店态度诚恳,认识到行为的不足,本案调解结案。火锅店承诺不再出现强制消费者使用一次性餐具情况,并退还费用。

【点评】下馆子时用一次性碗筷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很少有人觉得在这过程中权利已被侵犯,该案维护了个别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为维护更多消费者权益起到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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