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太阳(浅说刑法) |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3-01-08 09:22) 点击:143 |
作者: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 李武平律师 我国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有数百部,在现实生活中,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的最大法律就是《刑法》,从50年代的《惩治反革命条例》、70年代末的79《刑法》、90年代末的97《刑法》的法条中,始终如一的贯穿着保护国家、公民个人等根本利益和根本权利。 共产党执政新中国之初,靠的是两部法律一个条例开始了新中国的建设,即《宪法》、《婚姻法》、《惩治反革命条例》。《宪法》是立国的根本大法;《婚姻法》是社会稳定的百姓法;《惩治反革命条例》是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公法。 不难看出刑法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 邓小平提出改革开发的兴国之策的同时,把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作为重中之重。79《刑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它确立了“思想不犯罪”。大家还记得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担任审判长,审判建国以来最大的集团犯罪案件“四人帮”;1983年的“严打”;1989年天安门发生暴乱的戒严….直到97《刑法》把惩治经济犯罪做了大篇幅的增加,它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 中国律师伴随着79刑法、刑诉法的颁布实施有了用武之地。 在现实生活中,刑法像美丽的太阳,驱散黑暗迎来光明。 在司法实践中,刑法像一把利剑,保国家与人民的平安。 我们干律师的,在办案中一定要按照刑法规定的法条,逐句逐字领会准确,哪怕是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记错,真诚的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做律师必须学好用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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