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律师李武平主任成功代理某经济社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2-07-03 21:02) 点击:304 |
[案情简介] 原告海口市某村经济合作社联合社(简称甲方)与被告海口某服饰有限公司(简称乙方)签订《协议书》,约定将一幢四层楼房一至四楼(面积为700平方米)交由乙方使用,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定将上述楼房交付给被告使用至今。被告开始还能支付租金,从2005年度开始,恶意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原告自2005年度起至2010年5月的租金共计62700,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支付,均遭到被告无理拒绝拖欠至今。原告委托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李武平律师代理起诉到法院主张解除合同,被告支付租金。李武平律师成功代理本案胜诉,当事人很满意。 [本案争议焦点] [法院审理结果]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李武平,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3907551010 被告海口某服饰有限公司 原告海口市某经济合作社联合社诉被告海口某服饰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织成合议庭,于2010年7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武平,被告法定代表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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