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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良勇
吕良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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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301200910619634
  • 资格证号:12200171070006
  • 地区:浙江-杭州
  • 手机:13735511176
网站公告
吕良勇律师,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做过老师、公司职员、法务。数年法理的学习和实践,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现执业于浙江铭广律师事务所。诚为广大杭州市民朋友、外来创业人员,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依据事务所团队的合力为广大客户推荐优质、高效的中、高端法律服务方案。倾此所学和多年来从业法律的技能和技巧,用本人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来实现客户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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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IPO在财务方面有哪些条件及要求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23 11:44)     点击:454

  公司上市IPO在财务方面有哪些条件及要求

  1、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2、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签证报告。

  3、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5、发行人应当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4)最近1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1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7、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8、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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