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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志扬
鲁志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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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7010802110002
  • 资格证号:
  • 地区:湖北-武汉
  • 手机:13697337729
网站公告

          鲁志扬律师早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系,法学学士,1998年投身法律服务,2003年出任汉川市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后辞职来武汉发展。鲁律师早年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官、检察官及律师资格,同年通过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其集四重资格于一身,属典型的实力型律师。

        从业10年来,鲁律师先后担任过、湖北刁叉湖绿色水产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泰昌纺织有限公司、广东中凯文化、上海激动网等20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诉讼500余件,以文笔犀利、办案严谨著称,现执业于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武汉),任该所民商暨公司法务部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湖北省法学会会员、中房网、《长江日报》、《武汉晨报》特邀点评律师,并担任武汉多所中小学法制辅导员。

           鲁律师是学习型律师,在《湖北法制报》、《法制周刊》、《律师世界》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2002年被评为市司法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12月应邀出席湖北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大会,并第一个在大会上发表论文,得到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教授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何震的高度评价。其所在的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系我省AAA信用(最高信用等级)律师事务所、湖北日报首席法律顾问。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222号(唐家墩)阳光大厦11楼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

         办公电话:65601620                     法律热线:13697337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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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假存单作抵押借来20万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0-05-26 02:44)     点击:349

  一女子为向他人借钱,非法制造银行存单,冒充真存单作抵押,后被警方抓获。鉴于该女子认罪态度较好,且其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日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对该女子判处罚金20万元。

  女子薛某为出国筹集资金,分别于2006年9月 5日及2007年1月10日向朋友朱某两次借款共计6万元。此后,薛某为筹集更多的资金,在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一号路通过路边小广告,电话联系非法办证人员,购买了一张伪造的薛某户名的中国建设银行20万元定期存单,存款日期为2004年9月15日,存期5年。2007年1月30日,薛某到南开区一家汽车技术服务公司,用伪造的存单作抵押,再次向在此工作的朱某借款14万元,并承诺如存单到期后不能还清借款,朱某可以将此笔存款取出用于偿还上述20万元借款。2009年9月29日下午,朱某向薛某索要身份证后,到储蓄所持上述存单支取存款,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存单系伪造并报警。次日,公安机关将薛某抓获归案。后薛某家属将20万元偿还给朱某。

  中国法院网天津频道·孙启明 朱健 邱淼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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