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料
鲁志扬
鲁志扬律师

加载中...
  • 执业证号:17010802110002
  • 资格证号:
  • 地区:湖北-武汉
  • 手机:13697337729
网站公告

          鲁志扬律师早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系,法学学士,1998年投身法律服务,2003年出任汉川市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后辞职来武汉发展。鲁律师早年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官、检察官及律师资格,同年通过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其集四重资格于一身,属典型的实力型律师。

        从业10年来,鲁律师先后担任过、湖北刁叉湖绿色水产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泰昌纺织有限公司、广东中凯文化、上海激动网等20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诉讼500余件,以文笔犀利、办案严谨著称,现执业于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武汉),任该所民商暨公司法务部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湖北省法学会会员、中房网、《长江日报》、《武汉晨报》特邀点评律师,并担任武汉多所中小学法制辅导员。

           鲁律师是学习型律师,在《湖北法制报》、《法制周刊》、《律师世界》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2002年被评为市司法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12月应邀出席湖北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大会,并第一个在大会上发表论文,得到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教授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何震的高度评价。其所在的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系我省AAA信用(最高信用等级)律师事务所、湖北日报首席法律顾问。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222号(唐家墩)阳光大厦11楼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

         办公电话:65601620                     法律热线:13697337729


分类
网站文章
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访客
友情链接
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赵本山诉谷歌侵权 索赔四百万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0-05-26 02:42)     点击:348

  因不满知名网站某社区使用了自己的卡通肖像作为Flash广告,用于推广产品,著名笑星赵本山将某网站和谷歌两家公司告上法院,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405万元。

  5月14日上午,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据了解,赵本山此次状告某网站和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的原因,是两家公司联合开发的一款产品。

  赵本山起诉称,从2009年5月起,该网站多个页面中均出现带有赵本山卡通肖像的 Flash广告,推广新产品。

  赵本山认为,该卡通肖像与他本人的肖像具有极大相似性,结合该卡通肖像所搭配的旁白表述等,普通人很容易辨识出该形象是他的卡通肖像,认为该卡通人物的主要作用就是为产品做宣传。

  最终双方对簿公堂。赵本山要求两家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405万元。

  上午赵本山并未出庭,其代理人认为,两家被告公司未经赵本山同意,在网站广告中以卡通形式使用其肖像宣传推广其产品,严重侵犯了赵本山的肖像权。

  针对赵本山的巨额索赔,某网站认为,卡通图片不是肖像,不属于民法保护范围,而且该公司也没有使用该卡通图片进行营利性活动。因此并未侵犯赵本山的肖像权。

  谷歌公司则认为,涉案图片并非赵本山的肖像,而且谷歌公司也并非是网站的经营者,没有参与、使用图片,不应承担责任。

  为证实此次巨额索赔不是漫天要价,赵本山的代理人出示了与这位笑星及太极集团的代言合同,称税后的代言费为400万元。

  “两者没有关联性,也没有可比性。” 某网站立即反驳称,这份合同约定由赵本山拍摄电视广告片以及平面广告,而且两年内不能再代言同样产品,而该公司使用的图片只是在自己的网站上,也未牟利。

  截至记者发稿时,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发表评论
鲁志扬:
验证码:   匿名评论

鲁志扬律师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