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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志扬
鲁志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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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7010802110002
  • 资格证号:
  • 地区:湖北-武汉
  • 手机:13697337729
网站公告

          鲁志扬律师早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系,法学学士,1998年投身法律服务,2003年出任汉川市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后辞职来武汉发展。鲁律师早年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官、检察官及律师资格,同年通过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其集四重资格于一身,属典型的实力型律师。

        从业10年来,鲁律师先后担任过、湖北刁叉湖绿色水产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泰昌纺织有限公司、广东中凯文化、上海激动网等20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诉讼500余件,以文笔犀利、办案严谨著称,现执业于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武汉),任该所民商暨公司法务部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湖北省法学会会员、中房网、《长江日报》、《武汉晨报》特邀点评律师,并担任武汉多所中小学法制辅导员。

           鲁律师是学习型律师,在《湖北法制报》、《法制周刊》、《律师世界》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2002年被评为市司法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12月应邀出席湖北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大会,并第一个在大会上发表论文,得到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教授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何震的高度评价。其所在的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系我省AAA信用(最高信用等级)律师事务所、湖北日报首席法律顾问。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222号(唐家墩)阳光大厦11楼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

         办公电话:65601620                     法律热线:13697337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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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花园”案民事赔偿和解 微软获赔300万元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0-05-26 02:41)     点击:336

  今天(13日)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备受关注的“番茄花园”系列软件侵犯著作权案的民事赔偿部分,在苏州中院民三庭努力下,微软公司已于近日与侵权方达成和解协议,获得了共计300万元的民事赔偿。

  2009年8月20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番茄花园系列软件侵犯著作权的刑事案件作出判决,被告单位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877万元,被告人孙显忠等4人则被判处3年6个月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00万元和10万元的罚金,成都共软违法所得292.4万余元予以没收。一审宣判后,各被告人及其被告单位服判均未上诉。

  2009年9月2日,微软公司以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网联互动广告有限公司及孙显忠等4被告人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向苏州中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共同赔偿经济损失800万元。由于被告单位仅有的财产已被法院罚金刑等执行完毕,法院在审理期间发现北京某公司与成都共软之间有巨额经济往来,且系被告孙显忠个人投资设立,合议庭迅速作出裁定,查封了该公司剩余500多万元存款。

  据了解,这期间发生了一些曲折。承办法官发现该公司尚欠300多名员工的工资并拖欠税款达1000多万元,员工为此多次上访要求政府解决工资。经与微软公司代理人联系,并转达了被告公司的和解意向,最终获得了微软公司的谅解,双方最终签订了赔偿300万元的和解协议,并各自履行了承诺,后美国商业软件联盟(BSA)中国区主席特意寄信亲笔感谢。案件得以最终完满办结。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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