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案例:270万房价上却写88万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0-05-26 02:40) 点击:386 |
为了逃税,270万的房子在买卖合同上写成88万,日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该合同侵犯国家利益而无效。 多年前,黄先生在上海市三泉路低价买了三间门面房,至 2009年房价已经涨了许多,黄先生就将它在中介挂牌出售。年底时,该房屋被周女士看中,经中介居间介绍,双方达成人民币270万元的转让价格。 今年1月,周女士按约支付了第一笔135万元房款,在中介的操作下,为了逃税,双方用于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卖合同价却写着88万元,因价格明显不符合行情,未能通过交易中心审核。直至2月20日,双方在中介的极力撮合下,还是没有重新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周女士决定放弃,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黄先生返还房款。 该案庭审中,黄先生说当初自己只想拿到235万,270万是中介与周女士定的价格,之间的差价由中介包干税收、手续费等,所以合同写多少价格都是中介的主意,现在还是希望合同继续履行,只要拿到235万房款就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