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鲁照聚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买房认购书中的定金能要回来吗?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5-12-22 14:02)    点击:560

买房认购书中的定金能要回来吗?

  认购书中的定金,在不同的情况下具有不同性质。因此对定金的处理应视合同的具体情况,根据定金的性质和作用,分别按照抵作价款或收回、合同无效返还定金、一方违约而“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来分别处理。下面就常见的几种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因卖方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者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它损失。

  5、如果买方在正式签约时将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6、若卖方在认购书中表明有权在正式合同中对认购书中所列之价格、面积等有修正之权利或声明以正式为准的,应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未确定,正式合同如因此不能成立,卖方应将定金及利息返还买方。

  因此,根据上述第三种情形,如果开发商和购房者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合同)的内容无法达成一致的,那么,就不属于违约情形,购房合同无法签订时购房定金可以要回来。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鲁照聚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合同审查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鲁照聚律师,鲁照聚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鲁照聚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10-1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鲁照聚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廊坊律师 | 廊坊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鲁照聚律师主页,您是第1896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