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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赵兵
洛阳赵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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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103200910807931
  • 资格证号:
  • 地区:河南-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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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律师赵兵:

执业证号:14103200910807931

电话:0379-63120855 1369887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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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obing168@yahoo.com.cn 博客:http://blog.sina.com.cn/luoyangzhao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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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中路459号数码大厦A座16楼 (河南安多律师事务所)

邮编:471000

               洛阳律师赵兵:2003年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律专业,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在职硕士研究生,曾就职于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2007年考取律师资格后从事专职律师职业,目前执业于河南安多律师事务所。赵兵律师为法律科班出身,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全方位、多层次地发现、分析、解决问题、娴熟地运用法律技能,并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多元化法律服务,以达到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曾先后办理过上百宗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师事务、建筑与房地产、合同纠纷、刑事辩护、行政等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尤其以公司法律事务见长,处理过大量企业间经济纠纷,对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独到的见解,并致力于为企业的稳步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先后担任多家行政、事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以来深受当事人、媒体和司法部门的好评,取得良好的社会评价,先后受邀洛阳市电视台《百姓直通车》,河南省电视台法制频道《真情在线》栏目法律咨询专家特邀嘉宾,以及《今日安报》资深点评律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法律志愿者等职位,与新闻媒体和司法部门建立了友好长期合作关系。赵兵律师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勤勉敬业,在执业道德及执业纪律方面严于律己,在每一件案件中务求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机敏的反应,娴熟的法律知识,丰富的经验及优良的职业道德素养是充满自信的可靠资本,亦是获得社会各界和当事人好评的源泉。
  洛阳律师赵兵 :执业证号:14103200910807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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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婚姻律师赵兵---------十年难见亲生子 母亲争得探视权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0-11-23 10:45)     点击:215

十年难见亲生子 母亲争得探视权

 

宋庆党 张 昊

    本报郑州6月29日电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的王女士和丈夫离婚近十年来,一直难以见到自己的孩子,为此将丈夫告上法庭。今天上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其“每月看望孩子两次”的诉讼请求。

    王女士和赵先生于1992年10月结婚,次年生下儿子苗苗。1996年1月,两人因感情不和达成离婚协议,按照当地风俗约定婚生儿子由男方一人抚养。离婚后,王女士多次要求看望苗苗,均遭到赵先生的拒绝。赵先生的家人也以“孩子由赵家单独抚养,王女士不再有看望孩子的权利”为由,将苗苗东躲西藏,使这对母子在长达10年的时间内未能谋面。

    伤心不已的王女士最终走进郾城区人民法院,向法官争取探视权。法院判决王女士于每月的第二个周末、第四个周末探望婚生子苗苗,由赵先生提供苗苗的就读学校、住址等基本情况。

编后余思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子女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不能说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了抚养费就可以不探视子女,也不能说不支付抚养费就不可以探视子女。定期探视子女,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因父母离异给儿童在精神上、心理上造成的伤害。因此,探视权的保护,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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