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卢梅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出租房屋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0-17 14:38)    点击:151

  目前,我国城市私有房屋市场十分活跃,出租房屋在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 在一些发达地区,出租房屋甚至成为一些市民的谋生之道。然而,由于人们缺少对城市私房租赁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导致房屋出租市场鱼龙混杂、纠纷不断。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出租房屋作了具体规定,我们只有掌握了相关法律常识,才能避免发生纠纷,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出租房屋应具备哪些合法条件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哪些情形房屋不得出租依据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房屋权属有异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出租房屋办理哪些法律手续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据此,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以下法律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书。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卢梅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卢梅律师,卢梅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卢梅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628330102,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卢梅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渝中区律师 | 渝中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卢梅律师主页,您是第1901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