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人于1988年调入某区创办企业,是经市政府审批的放活科技干部,
2,企业解体后再未重新安置工作;
4,人社局将我的档案丢失,没有办理社会保险 ,更不能办理特殊有害工种的提前退休。后我在 市政府工信委查找到档案,我在区人社局亲眼所见过我的档案。
终上所述,我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和收入,在万般无奈情况下,于2018年9月向国家投诉,区人社局和工信局于去年10月出具了受理告知书,但并未在法定的60日内办结,只出具了信访答复意见书,且复查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复查意见。故此,请求法律援助中心给予申请人行政诉讼援助,维护法律尊严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补办社会保险并承担所应缴纳的费用,
这是我写的法援申请书部分内容,法援中心不受理,我已62岁了,没有退休金和医保,现急于求助律师并代理此案。2019,4,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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