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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以上是我在贵网,"常见拆迁法律问题解答”网页上看到的。
我的具体情况是:我于1997年购买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柳村房屋一幢。当时已办理国有土地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即两证齐全。但该地属于武昌区洪山区三角路村集体所有。现该地被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征收。名为城中村改造。现正在动员拆迁。请问我的房屋对应的是《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还是《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法律依据是什么?有法律条文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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