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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生育权应回归还公民个人自然权利,三孩可能想多了

分类:法学论文    时间:(2020-10-29 08:45)    点击:188

人口老龄化,生育权应回归还公民个人自然权利,三孩可能想多了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以后,并没有降低人口老龄化速度。恒大研究院院长、首席经济学家任泽平发表文章《建议先放开三胎:中国人口报告2020》,建议全面放开三孩,应对人口少子化老龄化。这显然是折中建议,回避计划生育政策的惯性,以及计生系统的生存利益,这些放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壁垒。

一、生育权作为法律权利的使命已经完成,应适时退出。上世纪八十年代实行计划生育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社会资源有限,人口毫无节制的膨胀的结果是挤爆大家的生存空间。当时社会并不像现在,富余劳动力可以跨国从事劳务活动,可以全球范围内谋求生存机会。很多时候,大家还是要局限于本国谋求生存和发展。适当遏制人口增速,也就成为被迫选项。从制定计划生育政策,到制定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自然而然地从自然权利转变成为一项法律权利。

伟人在设计人口政策时候,预计限制生育政策大约30年。随后的事情大家都看到了。没有人敢贸然踩刹车,从单独二胎,到全面放开二胎,都没有能提振生育积极性,都没有能延缓人口老龄化。人们反而是主动选择不生和少生。更要命的是,人们的生育意愿仍在走低。政府也在努力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刺激二胎生育。效果都让人着急:当务之急是鼓励生育。

在新的历史时期,社会治理理念也应当有相应进化:把生孩子当做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不再把生孩子当做工具对待。

二、生育权应当回归自然权利。社会发展了,环境变了,人们的生活观念变了,生育观念变了。法律倡导的二胎都不生,你再倡导三胎他就生了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更重要的是,人口素质确确实实有了极大提高,人们更加理性,社会自我约束和检视能力远非当年可比。限制生育政策已经失去了土壤。鼓励生育将成为未来的主调。政府挖空心思服务人们生育将是卫生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们完全有能力自主和科学安排生育。

这是生育权从法律权利回归人们自然权利的一个很好时机。生育应该成为人们一项自由动作,不需要通过政府权力调节。中国人应当有更多自主决定自己生活的权利。

三、归还单身人士的生育权。从计划生育政策出台之初,直到现在的政策层面的全面放开二胎生育,甚至专家呼吁放开三胎,单身人士的生育权鲜有提及。当然,其中饱含伦理风险以及导致政策漏斗。但是,未婚人士从未在法律上获得生育权利。

在新的政策环境里,应当充分考虑单身人士的生育权利。大量的不婚人士有生育意愿,也需要安排生育,大量离婚无子女以及只有一个子女人士,在生育期内,没有结婚考虑或者没有能顺利进入婚姻,他们不能再因为等待结婚获得生育权以后再安排生育,身体和年龄原因让这部分人等不起。要彻底改变结婚才能生孩子,不结婚就不能生孩子的状态。

医学辅助技术的长足发展,也为单身女性实现生育愿望克服了现实困难。

当然,这个群体可能数量不会太大,作为多元化社会的成员,他们的权利不应当被剥夺和漠视。笔者还是浸淫在传统文化里成长起来的一代人,在生育观念上趋于保守,并不提倡非婚生育。作出偏离社会主要价值曲线的选择,必然导致个人承受来自社会和自己的诸多困难和压力需要克服。

四、经济社会变化了,多子化的土壤不再。四十年前,生活场景和现在生活场景是完全不同的时代,生活成本和生活方式也完全迥异。少有人能负担起多子家庭的养育成本。远非当年俗语“添一口人,不过多添一瓢水,多下一把米”那么简单。

社会从尊重群体价值,到人们个人价值的逐渐觉醒,人们更多地追求个人美好和幸福生活。很少有人愿意再为了生育下一代,完全放弃个人生活。更多的人则是根据经济能力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确保在养育子女同时,还能有力追求自己的理想,过自己的生活。多子

女必然成为少数富有家庭的选择。他们有能力通过金钱赋能,解决生育中很多问题,并且不会因为多子女过多牺牲自己的事业和生活。多子女注定不会再次成为普遍社会现象。

五、生育和生活成本才是最大的 “避孕药”。

现在,生育、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多重压力下,人们的生育意愿大幅度降低已经是无法回避的事实。在人们普遍不能克服成本的情况下,很难单独提升生育三孩意愿。

六、放开三孩意义不大。“生得起,养不起”还是好听的,可以调查一下有多少人还处在生不起的状态?生养力问题不解决,单纯放开政策没有多少现实意义。不要说放开三孩了,二孩放开了,不想生的不是依然没有生吗?彭希哲教授认为,中国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会持续减低。没有必要过度担心人口减少对经济带来过多的负面影响。

社会在发展,社会规则也要与时俱进,社会治理理念也要随之升级。构建和谐社会是全面系统工程,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很难实现和谐统一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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