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婚姻,人身属性渐弱化,财产属性渐强 |
分类:法学论文 时间:(2020-09-02 23:37) 点击:226 |
婚姻进化到现代,妻名不再冠夫姓,夫妻人格平等,人身依附关系由妻从属于夫,进化到夫妻相互人格独立。在妻从属于夫那个时代,财产是夫一个人的,妻没有独立的财产权。现代夫妻人格相互独立以后,财产自然就独立,也就是《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这个趋势就是人身属性逐渐减弱,直至人格相互独立,财产属性渐强增强:古代出妻,妻子“净身出户”被送回娘家;现代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法分割。 传统婚姻家庭关系,以妻嫁入夫家,冠夫姓,入夫家“家谱”,成为夫家的家庭成员。妻子人身和财产都不独立,都是依附于夫的。这是和当时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适应的。基本上是“夫妻一体”。婚姻家庭关系非常稳固。离婚就是简简单单的丈夫一纸休书就解决了,根本不需要官府介入。看起来离婚非常容易,人们反而不离婚。不但丈夫不离婚,妻子更不离婚。夫妻之间形成牢不可破的人身依附关系,以及一元化财产格局:没有婚前婚后财产一说,财产都是夫和夫家的,妻只有有限的“私房钱”。所谓“私房钱”就是宗法“忽略”掉的微乎其微的一些“零钱”,在宗族和宗法以及古代法里,财产都是夫和夫家的。 大约从妻名不再冠夫姓为标志,世界范围内兴起男女平等的潮流,彻底摒弃了妻从人格上从属于夫的传统,夫妻逐渐人格平等。冠夫姓是明媒正娶,妻从人格和身份上进入夫家的某种“宣誓”,人们对此是普遍认可和受到保护的。随着文明进化到现代社会,人人平等,妻首先获得了人格独立全,在人格上与夫的相互平等和独立的。夫妻人格相互独立,就存在两个人求同存异的问题,双方关系由从属关系演化为“合作”关系。相互独立的两个人肯定有两个思想,两套价值观念体系,“合作”就存在成败一说,当两个人求同困难时候,就可能出现劳燕分飞。在这样的文化心理中,离婚是两个人求同失败,以及“合作”失败的终结。现代离婚比之古代“出妻”就更为现实和容易,不存在古代那样由从属于人做回独立人格的过程。 现代户婚家庭姻财产关系不管是约定分别财产制,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制,财产都是两个人的,即妻子取得了独立的财产权和地位。经济独立就能人格独立,两者互为支撑。这样,婚姻关系里的财产是夫妻的共同利益,不再是“出妻”不出财产了,离婚要至少分出一半财产。即使是现代离婚要分财产,离婚率反而较之古代要绝对的高。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夫妻各有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精神需求;同时又有独立经济基础支撑独立的精神和人格。离婚较之古代反而是更加现实了。不少统计数据显示,女性主动提出的离婚占比是很高的。根本原因是女性在获得独立人格的同时,有独立的经济基础支撑。女性离了婚,反而可能过得更好!不少女性结婚的“底线”是结婚后不管有没有比单身过得更好,至少不要出现结婚后日子过得比单身差。这当然不是坏事,其中体现的是人类文明的巨大进步。 一元财产制下,财产关系非常简单,夫一人掌控家庭财产。但是,现代社会二元财产制结构里,夫妻双方需要共同努力,合力维护夫妻共同财产利益。一不小心,夫妻离婚,财产格局就面临拆分。离婚就成了不折不扣的减法。人们就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去维护夫妻共同财产利益,怎么在离婚率逐年走高的情况下,人们的努力似乎没有减缓夫妻反目或者拆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冲动。远的,蓝翔的离婚直接动摇了其商业帝国的根基。这两年闹得纷纷扬扬的李国庆诉俞渝离婚纠纷案件,都打成那样了,俞渝主张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离婚。至于二人夫妻感情破裂没有,我们不得而知,交给法院去裁判。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离婚必然拆分当当股份,这是俞渝不能接受的。夫妻感情出现危及本来已经是沉没成本了,俞渝当然不想继续损失,那么不离婚是“止损”的一个很好和很简单方式:当当网依然牢牢控制在俞渝手中。 关于离婚,看到一个情感博主有个观点,说“李国庆的离婚案其实真的不是法院有问题,而是这个案子对大家婚姻观念的影响太过深远。尤其是你站在女方俞渝的角度去分析,问题会更加有趣。”“最可能导致富人阶层产生严重财产损失的行为,就是婚姻。”“所以这种案子法院一定要非常谨慎。类似案件的判决,牵涉数十亿财产的控制权,给大众留下的冲击也很大。”笔者认为博主观点直击痛处!夫妻两个艰难创业,费劲千辛万苦一点一点构建的商业帝国,轻轻松松就被离婚一劈两半,甚至摧垮商业帝国,比如某翔已经不能被拿来调侃清华了。这不仅仅是创业一带富豪们不能容忍的事情,社会治理层面同样不愿意看到国家好不容易培育起来的商业独角兽们随着实际控制人的婚姻解体分崩离析。因为这样的减法,不单单是企业家个人私事了,企业的兴盛与否直接关乎方方面面的社会服务与关系。 现行婚姻法已经允许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了,允许人们提前防范离婚带来的财产风险了。这个规定是基于夫妻人格独立和财产独立,“亲是亲,财掰分”。其目的是规则明确,减少恩怨,希望能“合作愉快”。进而稳固婚姻。 《民法典》之所以规定“离婚冷静期”目的也是避免人们冲动离婚,说到更直白点就是减少本可以避免的离婚,减少对社会的冲击。这里不去争议“离婚冷静期”制度,至少说明降低离婚率,家家户户都能婚姻家庭幸福绝对是社会普世价值。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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