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审判阶段(法院阶段)刑事案件的工作范围和收费标准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1-05-09 05:06) 点击:562 |
律师办理审判阶段(法院阶段)刑事案件的工作范围和收费标准
山东环周(淄博)律师事务所 刘金滨 13864404483 QQ:597172800
审判阶段(法院审理阶段)担任辩护人
1、工作内容包括:查阅复印全部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申请新的证人到庭或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或按有关规定进行必要调查;申请重新鉴定;参与开庭,辩护,提交辩护意见。 2、收费标准: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1)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本市3000元/件起,无罪辩护6000元/件起,最高20000元。 异地省内辩护:6000元/件起,无罪辩护10000元/件起;异地省外10000元/件起,无罪辩护30000元/件起。
(2) 涉黑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集资诈骗案件、非法经营案件以及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等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费。
(3) 职务犯罪(包括渎职案件、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本地10000元/件起,无罪辩护20000元/件起;异地省内辩护20000元/件起,无罪辩护40000元/件起;异地省外辩护30000元/件起,无罪辩护50000元起。
2、涉及财产关系的: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说明: 1、办案所需的交通、通讯、文印、误餐、差旅费、查询费、翻译费、鉴定费等工作费用不在上述收费标准内,由委托人预交,实行报销制。 2、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按刑事案件的上述标准执行。 3、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律师根据案情和实际工作量、工作时间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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