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刑事案件的工作范围和收费标准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1-05-09 04:33) 点击:591 |
律师办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刑事案件的工作范围和收费标准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担任辩护人 1、工作内容包括:查阅、摘抄、复印卷宗中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向检察官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请求调查证据或调取新证据;申请取保候审等。 2、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4000元/件---12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
▲说明: 1、办案所需的交通、通讯、文印、误餐、差旅费、查询费、翻译费、鉴定费等工作费用不在上述收费标准内,由委托人预交,实行报销制。 2、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按刑事案件的上述标准执行。 3、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律师根据案情和实际工作量、工作时间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4、淄博市外异地办案,省内:按上述标准的1.5倍起,省外按上述标准的2倍起。
山东环周(淄博)律师事务所 刘金滨 13864404483 QQ:59717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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