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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房买卖注意事项 自建房买卖的有效条件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08 17:33)    点击:271

  农民房买卖注意事项 自建房买卖的有效条件

  1、不要涂改宅基地使用证书,也不要相信村民委员会在涂改后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上加盖公章后涂改就成为有效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不是证明你对所购农村房屋享有所有权所必需的。

  宅基地使用证书是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只有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宅基地使用证书的涂改才是有效的。他人涂改宅基地使用证书是违法的,而且,有可能构成犯罪。

  当然,最好能让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原宅基地使用证书上改成你的名字或者给你颁发新的宅基地使用证书;如果不能,不必强求。因为从登记制度的设定目的来看,登记的作用在于公示,即世人周知该权利的存在。登记是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宣示,而非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房屋买卖合同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必须要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如果你打算在购买农村房屋以后进行翻建,你只能在原建筑宅基地占地面积范围内翻建,不能扩建到附近耕地面积范围。如果扩建需要占用耕地、田地面积,则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如果未经审批就增加建筑占地面积,则增加的部分就是非法建筑。

  对于城镇居民来说,农村房屋不是你想买就能买到的,首先是不知道当地城镇居民能否购买农村住房,另外即使是可以购买也应办理相关手续,在这一过程中还需注意相关细节,否则有可能发生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当您要购买农村住房时,最好找当地的专业房产律师问清楚这些问题,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纠纷。

  二、农村自建房买卖的有效条件

  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很多农民开始走出村庄,到外面的世界开创事业,为了农村的自己空置,很多农民选择将该自建房卖给他人。但是农村的自建房有其特殊属性,不知道农村自建房买卖是否合法,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什么,如果这些不清楚的话不妨直接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会告诉您已便于您决定是否购买农村自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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