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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农民房买卖纠纷 农民房怎么办理过户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08 17:33)    点击:299

  如何处理农民房买卖纠纷 农民房怎么办理过户

  一、如何处理农民房买卖纠纷

  考虑到个案情况,做出不同处理:

  第一,对于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如果查明无欺诈、显失公平情形存在,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驳回当事人要求退房退款的诉讼请求。

  第二,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认定合同有效,判决驳回当事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

  第三,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双方当事人应各自返还房屋及购房款。

  第四,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且购房人已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应本着尊重现状、维持稳定的原则,立足调解,承认购房人对房屋的现状以及继续占有、居住和使用该房屋的权利。

  第五,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且购房人已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如果认定合同无效,在决定退房退款时,要全面考虑到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以及各方的过错责任大小,尤其是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的损失;其次,对于买受人已经翻建、扩建房屋的情况,应对其添附价值进行补偿。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不断订立,各种各样的纠纷层出不穷,处理此类纠纷的困惑很多,有承认此类买卖有效的,有否决其法律效力的,也有采取各种折中办法的。所以说城镇居民不可盲目的购买农村房屋,即使想买也要先咨询当地专业的房产律师,看看您当地的城镇居民能否买农村房屋,买了农村房屋之后能不能给办理过户,如果发生纠纷该怎么处理,只有清楚这些问题,才能有效的避免纠纷的发生。

  二、农民房怎么办理过户

  农民买卖或者继承房屋,该房屋占有范围之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会发生转移,即由原房屋所有权人转移到买房人或继承人。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 、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有的人认为农村房屋可以买卖,而有的认为不可以买卖,因为这一认识的差异而疑惑了很多农村房屋买卖的双方。所以在买卖农村房屋时,最好先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看看您的农村房屋能否自由买卖,又该怎么办理过户,别等到时候交完房款却发现无法办理过户。当然,如果您因农村房屋买卖发生纠纷,也可以请律师帮忙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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