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将房子口头赠与孙子能成立吗?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23 15:21) 点击:365 |
如果爷爷只是口头表示将房子赠与孙子,而没有办过户手续的,很难认定赠与成立。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或是其他形式,法律对于赠与形式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关于赠与房子,法律规定了应当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过户手续,才能认定赠与关系成立;即使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也需要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才认定赠与生效,但之后仍需补办过户手续。因此爷爷只是口头表示将房子赠与孙子的,很难认定赠与成立。 相关法律可参考: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28?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 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 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 ,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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