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专利转让的注意事宜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1-08-20 10:45) 点击:161 |
浅议专利转让的注意事宜 作者:刘哲 专利转让战略是指将专利作为商品出售的战略,即企业将自己自行开发的专利所有权转让、出售来获得积极效益的战略。它包括专利权转让战略和专利许可使用战略两种类型。企业转让专利技术主要适用于以下场合: 1、 企业通过转让专利权,可以较快的换取资金,赚取利润。 2、 已有相同效能的替代品出现,而且竞争对手已经占领了相当一部分市场。作为专利权主体的企业缺乏配套资金,利用专利技术的能力,及时转让专利权就成为必要。 3、 企业与通过专利技术的转让将自己的产品或商标施加给受让方,实施专利技术转让与产品或商标相结合的战略时,即可及时转让专利权,可以进一步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加强自身竞争能力。 但有时存在需要注意的恶意的专利转让,其中,恶意转让专利权或许可使用专利权的常见表现形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专利不具有专利“三性”,却利用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的制度,重复申请并得到专利。然后向不知情的或缺少专利常识的人进行转让或予以实施许可,宜获得经济报酬。 对于专利权的恶意转让或恶意许可使用的预防,最重要的环节是订立专利转让或实施许可合同之前的考查以及对所签订合同的条款的确定,如果在这两个环节中,受让方能予以充分的注意和重视,一般会对自己合法利益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 1、 了解受让技术的背景、范围和法律状况。 2、 重视确定转让费或使用费的数额以及支付方式。 3、 重视专利有效性条款的约定。 另外,需要注意,交叉许可也适用于企业之间专利技术部相关联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企业各方为了鹤作垄断技术市场,将各自的发明创造交叉许可、自由使用。在这方面,西方国家的“专利池塘(Patent)”形势很值得我国借鉴,专利池塘就是在专利交叉许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主要用于减少技术交易成本,把作为交叉许可客体的多个知识产权放入一揽子许可中所形成的知识产权集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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