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昆明恐怖事件的三重谴责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04-03 15:11) 点击:157 |
不管是从人性的角度,还是从法律的角度,再或者是从道德的角度,从这三重角度来看,人类生命都是不容践踏的,暴力恐怖分子这种行为是于人性、法律、道德皆难容的。他们不仅侵犯了人类的道德底线,也侵犯了社会的公共法律,更是违背了人世间的伦理道德。 首先,从人性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是对于他们生命的公开践踏,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生存权利。生命是一个人的宝贵权利,生存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法侵犯这种权利。每个人在社会中都是公平的,这些恐怖分子既然对于别人的生命毫无尊重之意,我们也没必要去尊重他们的生命。对于这种腐败行为务必要严惩不贷,对他们的纵容,就是对人生命的漠视。 其次,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法律是人们为了保护财产和生命等权利而缔结的共同社会契约,既然处在一个社会中,享受国家的诸种公共服务、公共资源,就默认他要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更何况是对于这种危害了人类生存的最基本权力的侵犯,是对于法律的最大胆的挑衅和僭越。对于这种行为,必须要严惩不贷,才能树立法律在人们心目中的绝对权威。要让任何人知道,法律不容藐视,更不能侵犯,如果侵犯了法律的尊严,就必须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后,从人类的道德角度来看,孟子曾说过,“君子远庖厨”,对于任何生命,我们都应当有一颗敬畏之心,更何况是对于这一条条鲜活的、无辜的生命,我们更应当尊重他们。这种暴力恐怖活动,是对于人类道德的践踏,他严重危害了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权,我们每个有良知的人都应该严厉斥责,猛烈抨击。 痛定思痛,对于此类事件,在反思之外,我们更多的还是要多几分理性的思考,要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宗教问题世界各国皆有,如果处理不好,定将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诸如俄罗斯的车臣问题,南斯拉夫的科索沃,都是影响地区稳定的“导火索”和“定时炸弹”。 我国是一个民族众多、国情复杂的人口大国,宗教作为一种精神信仰,是人们的一种精神寄托,我国并不反对人民信仰宗教,然而,宗教作为谋求人类幸福作为自己的最高标准,而不是肆虐人性,残害生灵,这种打着宗教旗号搞分裂、搞破坏的活动是一种明目张胆、大张旗鼓的恐怖活动,是我们人人当以口诛笔伐的行为,更是国家相关部门应当予以严厉打击的犯罪活动。 要维护公共安全,相关硬件设施建设和应急预案的制定是必不可少的,然而,最根本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方法还是在于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只有每个人都能够树立对于生命的敬畏之心,不仅尊重自己的生命,并且尊重他人的生命,才能从根本上扼杀此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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