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避“租房居住要纳税”(二)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6-12 09:06) 点击:742 |
甲找到了我,我为他作了如下分析: 1.租进房屋居住,付房租,不纳税。 2.租出房屋,收取租金,要纳税。 3.你租出小房租进大房,实质是租进房屋居住,照理不要纳税,但租进和租出,两事法律关系不同。租进不纳税,租出要纳税,因此你要纳税! 公民要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当然也有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甲能否运用法律规定就他的租出租进房屋一事,既能遵守法律规定,又能做到尽可能小的减呢。 我为甲作了如下谋划,答案是很简明的,就像公式和定律,发明以后不稀奇,发明之前,并不是人人皆知人人会用: 你只需和你的房东在你们的房屋租赁协议上补上一条:甲有房50平米,现借房东房100平米。甲将50平米房交房东使用,另付房东50平米房租****元。房东可将甲之50平米房出租,自行收取租金。 之前,甲须付50平米税,房东须付100平米税。现在甲无须付税,而房东最多仍只付(50+50)平米税。 分析:我的作为是否损公肥私呢?答:否也!道理是甲的租出租进,实质是租进,既然是租进,理当不应纳税。要租房居住人再纳税就显失公平了。 法律的实质是公正,法律人就是运用法律,使人、事尽可能的达到公正。 如此 ,甲达到了公正,做到了尽可能小的减。我们法律人在此,也发挥了一技之长。 不知诸位看官认同我的谋划否?盼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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