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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诉讼是否有时效限制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01-13 14:12)    点击:311

  事故诉讼是否有时效限制

  民法通则第168条规定:

  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

  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

  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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